坐了这么久顺风车,很多人还没捋清车主和乘客该是什么关系

顺风车车主和乘客应是什么样的关系?

在讨论这个问题前,我想先请大家在心中给出一个自己的答案。

诚然,在日复一日、朝九晚六的忙碌生活里,哪怕大家都或多或少的坐过顺风车,但不可否认的是,已经很少有人会花时间来思考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。

那讨论这个话题的意义何在呢?

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,顺风车发展之迅速令很多人都始料未及,但却在情理之中。而正因为发展太快,导致目前全国各地顺风车业态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,据查,目前国内有30多个城市都出台了顺风车管理办法,但对于顺风车运行标准却规定不一。
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近两年来,关于顺风车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,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。而这次的话题讨论,就是一个收集民意的过程,为政府治理提供决策参考。

其次,明确顺风车司机和乘客的关系定位,其实也决定了公众对顺风车性质的认知,以及公众该对顺风车报以什么样的预期。

例如,乘客是否可以要求司机下车开车门、装行李等服务,乘客是否可以要求中途修改目的地,车主是否应该把乘客送到最方便下车的地方等。这些看似很小的问题往往就是引起双方矛盾的导火索,而明确双方关系,可以减少很多司乘纠纷和矛盾。

有网友说到,作为滴滴的快车司机和顺风车车主,接不同的单我会切换不同模式。例如,快车和乘客是一种服务关系,我表现就会相对更弱势一些,需要尽可能满足乘客的要求;而顺风车车主和乘客是合乘的关系,两者平等,双方就可以有更多商量。

而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性质是营运还是非营运,这就牵扯到了顺风车的定义。

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该意见对顺风车的定义是——私人小客车合乘,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,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,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、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。

通过该定义可以清楚的了解到,顺风车的本质是以车主的出行目的为前提,将空座分享给顺路的乘客,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,也不以顺风车为职业。

而从收集到的数据来看,绝大部分网友的观点也是一致。在首期关于顺风车车主乘客关系的讨论中,有86%的用户认为双方属于“平等互助的合乘关系”,认为属于“道路客运范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”的用户仅占14%。

其中,“平等互助的合乘关系”的3个主要观点,得到共计1400476人次支持。“道路客运范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”的3个主要观点,得到共计123,017人次用户支持,两者比例约为1:0.09。

可以看到,大多数网友均认同顺风车车主和乘客之间应是平等互助的合乘关系。网友们表示:“顺风车是各取所需相互帮忙的出行方式,车主和乘客是彼此平等的,所以应该互相尊重,大家是因为契约精神达成的协助出行,并不存在哪一方必须为哪一方服务,乘客权益需要保障,车主的权益同样需要保障”。

就如笔者前面所说,因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,顺风车行业的发展虽然快速,但却埋下了很多的隐患。而随着顺风车在人们日常出行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,为顺风车行业正本清源,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。

这次关于顺风车车主与乘客关系的讨论其实就是一碟开胃菜,要想顺风车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,离不开公众的建言献策。如果大家有好的想法和建议,不妨在下方留言讨论......